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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车了,交的高额服务费还能要回来吗?▏案例分析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6-08


不想买车了,
交的高额服务费还能要回来吗?
听听律师怎么说~

案例介绍


近日,消费者黄先生到我会投诉某二手车买卖平台收取高额服务费不予退还一事。消费者称在该平台的APP上看中一款丰田,到门店看车后,销售人员在没有展示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让消费者在电子合同上空白处签字,消费者在其指引下交纳了七千多元的服务费和整车装备费。

消费者第二天觉得自己供不起,致电该门店表明不买车,要求退款。后收到该平台的整车装备费退款一千七百元,但服务费不予退还。



调解过程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该投诉后,及时联系了该平台的工作人员并组织了现场调解。


消费者表示:


在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没有向他展示合同内容,并且销售人员语气极不耐烦,消费者出于害怕的心理而签订了合同。消费者的退款理由为该车已经过户一次,担心存在问题以及想买的不是这一款汽车。最后要求该平台退回服务费六千元。


平台回应:


公司有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提醒的视频音频,并且服务费的费用在门店里都有公示,在买卖合同上也有写明。在消费者看车时其工作人员多次提醒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二手车。平台还出示了相关的通话录音证明消费者是出于自身经济原因,无力供车,在过户时后悔并要求退服务费。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平台负责人表示需要一定时间决定处理方案。我会表示对此事会持续进行监督。


律师点评



消费者在进行大宗消费时一定要谨慎,购买前考虑自身是否有能力支付以及该对该消费是否确有需求。在签订合同前要确保已经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同成立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违约方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此外,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消费者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以此保障企业的合法行为不受质疑,避免因签订电子合同发生纠纷。经营者还可以将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打印出来放置在显著位置提请消费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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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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